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0級新生入學獎學金管理辦法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2020級新生入學獎學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本科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鼓勵成績優異的學生就讀福州外語外貿學院,為福州外語外貿學院人才培養工作奠定良好基礎,特設立新生入學獎學金。
一、評選對象
新生入學獎學金僅針對第一志愿填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被錄取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和注冊手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不含征求志愿錄取及甘肅定向資助錄取的學生,其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為A志愿填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且第一輪投檔被錄取者,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為第一志愿填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被錄取者。
二、獎學金申請條件及獎勵金額
1.凡高考總成績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類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且被錄取者,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30萬元。
2.凡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符合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在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定的條件者,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2--10萬元,具體條件如下:
3.凡高考英語成績(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含)(若高考英語總分為非150分滿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計算),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5000元(一次性發放)。
4.凡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學科競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中獲獎者;或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4萬元。
5.凡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各類學科競賽一、二、三等獎,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2萬元。
6.凡高中階段獲省級招委會確定的統測項目范圍內的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2萬元。
7.福建省內本科批普通類生源高考分數(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被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錄取且高考分數分別在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人民幣2萬元。
8.福建省內藝術類生源,美術類專業分達到235分及以上或編導類專業分達到235分及以上,且被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錄取的,可申請新生入學獎學金4萬元。
三、獎學金發放原則
1.除明確獎學金發放周期外,其余獎學金發放周期為四年,符合標準的學生按學年申請,所申請獎學金額度總額按四年平均發放。
2.第一年獎學金在入學后一個月內申請(須提供志愿填報情況截圖,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高考成績單原件),之后每學年綜合測評排名在專業前30%方可續申請(注: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者文化分排名可放寬至專業前50%),未達到者終止其獎學金發放。
3.獎學金獲得者在校期間如有弄虛作假并經查實、或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或有違法行為的,終止其獎學金發放。
4.獎學金獲得者在本校學習期間中途休、退學的,終止其獎學金發放。
5獎學金評定不遞補。
6.上述各類獎學金申請不可兼得,符合多項申請獎學金條件者,取最高獎獲得。
7.獎學金獲得者須正式注冊,繳清學費后方可享受。
8.以上獎學金不包含專升本錄取考生。
四、獎學金評定
獎學金經由個人申報、學院審核、學生發展中心復核、學校研究評定產生。具體程序如下:
1.新生獎學金在新生報到注冊一個月內開始評選。
2.申請者須填寫《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0級新生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交由各學院審核后報學生發展中心復核。
3.學生發展中心將復核后的名單提交學校研究通過后予以公示后發放。
五、附則
1.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生效;
2.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