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辦法_山東大學2020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四、錄取辦法
1.獲得山東大學綜合評價招生資格且高考總成績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
(1)報考第1、2、3組專業的考生高考總成績須達到山東省前25000名,其中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以官方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名單為準)高考總成績不低于山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即可報考。
(2)報考第4組專業的考生高考總成績不低于山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入校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
2.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與獲得資格的專業組別保持一致,否則該專業志愿無效;考生若達不到報考專業錄取線且專業不服從調劑將做退檔處理。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綜合成績和專業志愿分組別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安排。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85%+學校考核成績(換算成百分制)*15%。
4.綜合評價招生已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投檔與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