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9〕50號)要求,結合羅定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羅定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招生代碼:8880009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東省羅定市西門崗5號;郵政編碼:527200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凡具有羅定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羅定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全、平穩推進招生考試的各項工作。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為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設立由學校紀委和紀檢監察處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對象和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公費定向)高職單獨招生的招生對象,除了符合以下條件:符合公費定向需求地2020年“中考”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考生須具有羅定市、電白區、化州市的戶籍),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忠誠黨和人民教育事業,熱愛教育工作,自愿報考公費定向培養專業,承諾在校學習不轉學、不轉專業,且保證畢業后服從計劃來源地安排,到定向學校任教不少于6年。
2. 身體健康,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版)》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等相關要求體檢合格。
3.報考世行貸款項目小學教育專業(全科)的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考成績)應達到生源地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以上;符合招生學校對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及面試條件。
第十五條學校分區域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招生區域 |
招生計劃 |
小學教育 |
羅定市 |
108 |
電白區 |
100 |
|
化州市 |
118 |
|
合計 |
326 |
學生在培養院校基本修業期內免除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體檢復查費,發放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標準為0.8萬元/人·年(分10個月發放)。
第五章報名、考試及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一)由考生所在地級市教育局招生辦制定具體報名辦法并組織實施,參加考生所在地級市的中考。
(二)對符合公費定向報考條件及錄取條件的考生,由考生戶籍所屬地級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并依據考生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當地地級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過省中招平臺向招生院校投檔;由招生院校依據考生中考成績,結合招生學校對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及面試條件的要求擇優錄取。考生被錄取后,不能再投檔參與當年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并原則上不能退檔、不能轉學,不能轉專業,否則取消當年錄取資格,具體報考及錄取辦法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三) 采取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模式,根據新時代教師培養和用人單位需求組織測面試,并將面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面試工作由地市教育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定點培養院校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從事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素質和發展潛能,包括儀容舉止、五官四肢、動作協調、語言表達、身體素質等方面內容。羅定市面試地點為:羅定職業技術學院;化州市、電白區面試地點為茂名市教育局教師發展中心。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及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三)學校和培養計劃來源地各縣(市、區)政府要及時與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簽訂三方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在簽訂協議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
(四)學校在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入學一個月內,負責將三方已簽訂的公費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寄送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門,由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將協議書分送至定向計劃來源縣(市、區)留存。
第六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十七條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羅定職業技術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予以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經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已辦理注冊手續的錄取新生,必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書、初中畢業證、二代身份證和已簽訂的公費定向協議書到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羅定職業技術學院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對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取消入學資格。同時,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第七章學費減免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生就讀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體檢復查費,并分10個月領取生活費補助每人每年0.8萬元,同時在國家和省有關獎助學金政策規定范圍內,除不重復享受減免學費和生活補助外,享受與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
聯系部門:紀檢監察處
監督電話:0766-3782823
電子郵箱:wbj_work@126.com
第二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66-3782735
傳真號碼:0766-3782830
電子郵箱: lzyzhaosheng@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luodingpoly.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適用于羅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工作,由羅定職業技術學院授權羅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