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它_2020年廣西外國語學院高職單招或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簡章
十二、其它
(一)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二)遵紀守法,嚴懲違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進行后續處理。如違規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學校從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四)、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五)、本簡章由廣西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廣西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
五合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19號(郵編:5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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