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_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七、錄取
(一)根據四川省考試院“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的要求,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普高類、中職類劃定錄取控制線。
(二)錄取規則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錄取成績在各自單列計劃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院不得錄取。
2.現代學徒制班采用提前錄取的方式,如考生被提前錄取,將不能參與后續錄取;如未被錄取,不影響其他專業志愿的正常錄取。
3.會計(中澳合作)專業考生總成績需達到四川財經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4.當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調劑到錄取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不予錄取。
5.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同分情況,普高類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則依據文化考試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職類依據技能考核總分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技能考核總分相同,則依據文化考試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免試入學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認定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考試當天向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四川財經職業學院的高職單招考試。
7.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首頁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8.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其放棄名額不遞補,剩余計劃納入高考普通招生計劃。
9.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外語以英語安排教學。
10.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1.報考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建議考生填報志愿時請結合本人高考體檢表填報專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