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保障_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0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
三、組織保障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一)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各位副校長
成員:招生考試院院長、副院長,教學科研管理部、黨政工作部、學生工作部、安全保衛部、財務與資產管理部等部長以及后勤公司負責人和各相關二級學院院長。
(二)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6個工作組
1.招生統籌及錄取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考試院)
組長:招生考試院院長。負責統籌協調高職單招有關工作。
2.考試測試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學科研管理部)
組長:教學科研管理部部長。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高職單招考試相關工作。
3.紀檢監察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
組長:負責紀檢工作副書記。學校紀委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4.安全保障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保衛部)
組長:安全保衛部部長。負責招生考試及錄取全過程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
5.宣傳及網絡信息保障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工作部)
組長:黨政工作部部長。負責學校網站確認,高職單招考試報名、錄取查詢等網絡維護和網絡信息安全保障。
6.后勤保障小組(辦公室設在后勤公司)
組長:后勤公司總經理。負責校園環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