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測試須知(附件二:考場紀律)
附件二:考場紀律
一、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入場,考試開始15分鐘后,禁止入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身份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并按要求在考場簽到表上簽名。
二、考生只可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涂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物品。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三、入場后,考生要對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四、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五、考生須嚴格按要求做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做答,填涂信息點時只能用鉛筆(2B)涂黑。考生只能在規定考生做答的位置書寫或填涂信息點,不按規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無效。
六、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七、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過程中不得交頭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不得利用交卷時機互對答案。對于違反考場規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考試成績并通報所在中學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八、當監考員宣布考試結束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題冊和答題卡扣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得攜帶試題冊、答題卡離開考場。考生在考試結束前不得離開考場。
九、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