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監督機制)
監督機制
(一)為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成立由紀委書記為組長的單獨招生改革試點紀檢監察組,負責對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質詢和檢查,保證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正當權益,追究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二)考生所在學校及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學校應堅持客觀真實、公平、公開地審核推薦,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對在試點工作中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和河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