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八、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八、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一)文化基礎綜合考核
文化基礎綜合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各100分,總分300分。考核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
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創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操作能力等,總分450分,藝術類考生的專業成績按考生參加省考藝術類成績折合成45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