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八、錄取辦法)
八、錄取辦法
錄取時,學院按單招總計劃 1:1.3 的比例確定各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p>
1.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 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 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2.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