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學院2020年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科目
校考計分方式、考試內容:
音樂類:總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主項占80%,面試無復試。
舞蹈類:總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劇目及技術技巧展示占80%,面試無復試。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總分600分,其中藝術潛質占20%,自備作品播誦(詩歌、散文、寓言、小說片段等任選一項,限2分鐘以內)占20%,指定作品播誦(現場抽題)占25%,即興評述(現場抽題,準備5分鐘,不得寫成提綱或文稿,限3分鐘以內)占35%,面試無復試。
錄取規則:
按綜合總分排序擬錄,綜合總分按文化占30%、校考專業成績70%計算。〔注: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市、區)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必須獲得省(市、區)統考(無統考或有統考沒強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綜合總分相同,則再按專業校考成績排序;英語不限分,數學成績計分按各省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