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原則_天水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簡章
六、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天水師范學院組織實施,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2.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按專業劃定公共課分數線和專業課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考生志愿,在公共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為保證新生質量,錄取時,學校可視生源狀況在本校專業之間調整招生計劃。調劑后的劃線錄取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
4.錄取時,應屆專升本考生不享受各類照顧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優先錄取。
5.錄取新生報到時,必須交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原件。退役士兵須持退役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