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概述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我校決定2016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錄取工作。依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我校決定2016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錄取工作。依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溫馨提示:本欄目旨在傳遞更多信息,內容僅供初步參考,倘若涉及您的重大決策,建議查看官方網站或其它權威渠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