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四、選拔程序)
四、選拔程序
1、審核
我校將組織相關專家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合理確定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
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審核結果,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如發現考生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考生申請資格。
2、確認考試及繳費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0日審核合格的考生須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并繳納測試費用。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標準要求(黑教聯[2007]1號),自主招生測試費200元/每人。考生可于筆試前一周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自主招生考核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3、考核
考核時間:2016年6月11日-2016年6月12日。
考核地點: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
考核內容:理科筆試科目為數學、物理;文科筆試科目為數學、語文。綜合面試(參加綜合面試考生名單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重點考察學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
考核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4、認定及公示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
2016年6月22日前公布考核結果,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及優惠政策分別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如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相關考生自主招生認定資格;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獲得哈爾濱工業大學自主招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