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方案(六、錄取)
六、錄取
(一)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二)學院根據考生考試后成績的總體情況,結合計劃公布情況,劃定普通類控制線,技能類按類別分別劃定控制線,特長類按類別分別劃定控制線。
(三)在中職學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我院單招報名截止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經學院和教育廳核實資格無誤后,文化考試、專業知識測試和技能測試全免,在學院網站和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在總計劃的1%范圍內直接優先錄取到相關專業。
(四)退伍軍人考生達到所報專業控制線的,在總計劃的1%范圍內直接優先錄取到所報考專業。
(五)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和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院按照實際參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七)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同分情況,則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總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和相同,則依據文化考試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八)擬錄取考生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考生只能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通過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錄取情況)。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將退檔申請和身份證傳真到學院招辦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
(九)對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由單獨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可用于錄取的專業計劃,在計劃范圍內,從上線自由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因時間關系,替補錄取考生不再公示。
(十)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