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五、錄取辦法)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資格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要求參加高考并填報自主招生學校志愿。
2.資格生高考總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對應科類模擬投檔線下相應分值(詳見下表)和所在省(區、市)一批錄取控制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專業大類 | 自主招生專業 | 降分幅度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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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學試驗班 | 中國共產黨歷史 | 30 | “人文拔尖人才”資格生降分幅度為60分 |
哲學 | |||
考古學 | |||
歷史學 | |||
漢語言文學 | |||
國學 | |||
理科試驗班 (信息與數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0 | —— |
理科試驗班 (物理、化學與心理學) | 物理學(含材料物理) | 50 | —— |
化學 | —— |
注:以上降分幅度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具體降分幅度以自主招生資格生通知為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