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_長沙師范學院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取原則
1.長沙師范學院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省份,考生在取得相應省份統考合格證和長沙師范學院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未組織統考省份的考生以長沙師范學院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為準),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方可報考。學院在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的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權重系數0.3+校考成績×權重系數0.7)排序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相同,按語、數、外成績排序錄取。
長沙師范學院未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省份,專業成績認可該省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同時達到該省本科第二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線,長沙師范學院按高考文化成績×權重系數0.3+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權重系數0.7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同等條件下,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相同,按語、數、外成績排序錄取。
2.專業成績計算方法:
書法類專業總分滿分為300分。專業成績計算方法: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總分=臨帖一成績+臨帖二成績+創作成績。
音樂類專業總分滿分為200分。專業成績計算方法: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總分=視唱練耳成績×權重系數0.4+主專業成績×權重系數1.6。
舞蹈類專業總分滿分為200分。專業成績計算方法: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總分=舞蹈基本功成績×權重系數0.8+舞蹈劇目成績×權重系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