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2016年專科層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七、錄取)
七、錄取
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一)錄取原則:學校按“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生”分別劃定分數線。錄取過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在學校專科層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1.特困縣和插花貧困縣專項計劃單獨劃線,采取“一縣一線”、提前錄取原則。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我校2016年單招錄取控制分數線。
2.非特困及貧困縣及未被錄取的特困及貧困縣考生將依招生計劃數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按照測試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河西學院專科層次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網和河西學院招生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對錄取結果有任何異議或疑問都可向學校投訴,學校將及時核查并做出答復。投訴電話為0936-8283598。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專科層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有關通知精神,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將不能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
(三)我校將預錄取并經公示后無異議的考生名單報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四)我校根據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批結果,郵寄錄取通知書。
(五)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招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六)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到注冊。沒有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入學資格。
(七)參加我校專科層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調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