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衛生職業學院關于“2015年專科學生轉專業”的暫行規定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1號令及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與轉學暫行辦法,堅持以學生為本、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更好發展,根據《皖西衛生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學生原則上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
2、各專業轉入、轉出學生人數,根據當年教學資源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控制在本年級專業總人數的5 % 以內;
3、身體條件及其它條件應符合轉入專業的要求。
二、申請條件
(一)符合以上基本原則,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提出轉專業申請:
1、2015年入學高考成績在我院新生中文科前100名、理科前50名的新生,入學時可在全院范圍內任意申請調整專業一次;入學高考成績在我院新生中文科前200名、理科前100名的新生,入學時可結合當年個人志愿,申請調整專業一次。
2、入學高考成績高于申請轉入專業錄取成績最低線的學生,入學時報到時可申請轉專業一次。不包括受當年招生計劃或教學資源限制的專業。
3、新生入學時在所錄取專業的同一系內可申請一次轉到系內的其他專業,不包括受當年招生計劃或教學資源限制的專業。
4、2015年我院護理專業、臨床醫學專業轉入受限,轉出不限。
(二)符合以上基本原則,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在第一學期結束前提出轉專業申請
1、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所修公共課程與專業基礎課程的平均成績處于本年級本專業前15%位次(且單科成績均為中等以上,無課程補考),可申請調整專業一次。
2、進入二年級的三年制專科學生確因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但有興趣到其他專業學習者,經學院認定后可申請降級轉專業一次。
三、工作程序
1、符合轉專業條件的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向系提出個人申請,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系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學生處;學生處根據各系各專業教學資源等情況,對上報的申請進行審核認定,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到轉入的新專業班級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2、要求轉專業的一年級學生,本學期期中考試后(可在12月上旬)向所在系提出個人申請,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系主要負責人審核轉專業條件及學生成績,簽署意見后報學生處。學生處組織審核認定、上報分管院長簽署意見,并由院長辦公會研究確定轉專業學生的名單。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下學期開學第一周,憑學生處通知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3、即將進入二年級或已進入二年級的學生申請降級轉專業,可在6月上旬、12月上旬向系提出個人申請,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簽署意見后報學生處審核、院領導批準。被批準降級轉專業的學生在下學期開學第一周,憑學生處通知到下一屆班級報到,并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四、有關事項
1、根據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且轉專業后不可以再轉回原專業。
2、符合轉專業相關規定的學生轉專業,原則上采取新入學一年級平級轉,進入或即將進入二年級學生降級轉。
3、學生轉專業后,在原專業已獲得的課程學分(課目成績)符合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要求的,經轉入系(教務處)確認后予以承認;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補修,否則不予畢業
4、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處學籍管理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