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國際商貿學院2019年9月至10月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號)文件精神,確保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國標代碼:13123 在陜招生代碼:8035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長制藥投資創辦于1997年,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
學校占地1000余畝,在校生1.5萬余名。設有10個二級學院,4個教學部,34個本科專業、18個高職專業,涵蓋了經濟學、文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7個學科門類,形成了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行業產業需求,以藥學和商學為特色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發揮企業辦學的獨特優勢,積極服務地方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組建了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獲批了陜西省“13115”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陜西省中藥制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陜西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陜西省中藥制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等14個省廳級科研平臺。中藥綠色制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是陜西省首家民辦高校建立的科技平臺。
學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有特色”的辦學理念,實施“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發展戰略,發揮“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的辦學優勢,經過二十二年的建設,辦學規模有了較大發展,辦學層次穩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學生就業率與就業能力連年提升,一大批畢業生走向社會為地方行業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具備普通專升本招生資質,凡陜西省普通高職學生通過專升本統考,可報考陜西國際商貿學院統招本科就讀。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西路35號 郵 編:712046 學校網址:www.csiic.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招生就業處、教務處、財務處、二級學院、紀檢委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招生就業處牽頭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宣傳工作、錄取和報到注冊,教務處負責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文化素質考試和制定錄取辦法等,二級學院協助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協助做好專業講解和招生宣傳工作,黨政辦公室負責全校招生工作協調,紀檢委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陽光招生網:zs.csiic.com
咨詢電話:029-33814555、33813555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第八條 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以陜西省教育廳審批結果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九條 申請參加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本年度高考統考報名、“三校生”單招報名和高職擴招專項報名且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
第十條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xsksglzx.com)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根據學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學考試申請。
第十一條 對于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2019年高考統考成績(不含文化課統考成績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各校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使用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對于退役軍人和下崗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免予文化素質考試,根據相關報考專業,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錄取。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的人員,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二條 考生于10月11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除休息日)來校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文化基礎考試時間11月1日14:30-16:30。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職業技能(適應永生)測試內容
項 目 |
基 本 內 容 |
自我介紹 |
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家庭情況、成長經歷等 |
專業基礎認知能力 |
對報考專業的認知 |
對自己未來就業及發展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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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作品展示或專業技能競賽獲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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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交流能力 |
語言表達能力 |
應變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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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貌修養 |
第十三條 11月5日15:00前將參加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測試考生名單及成績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
第十四條 11月 5日17:00之前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
第十五條 預錄取新生于11月10日18: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進行現場確認及報到注冊。11月10日18:00前未報到注冊的新生,預錄取資格自行取消。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總分為300分。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
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文化素質總分150分,職業技能總分150分。
1.文化素質成績
(1)參加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和中職畢業生,高考統考成績達到150分(含),文化素質成績按150分記;
(2)高考統考成績低于150分,普通高中畢業生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等級折算:其中A級150分、B級130分、C級110分、D級90分,(文化素質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之和÷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數)
(3)高考成績低于150分且學業水平成績不全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考成績低于150分的中職畢業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
(4)文化素質考試:采用一份綜合試卷(考核內容:語文、數學、英語),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職業技能成績
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須全部參加職業技能考試。
(二)退役軍人和下崗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
1.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進行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總分300分。
2.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的人員,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學校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核定收費標準,經抄送后執行。2019年執行標準以學校備案文件為準。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收科類 |
備注 |
藥學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1. 彈性教學模式的學制:2—5年; |
藥品生產技術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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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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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業管理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
電子商務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
會計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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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
學前教育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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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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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信息管理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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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制作技術 |
三年 |
文、理、三校生 |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資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
國家助學金分特困和一般貧困兩檔執行,平均3300元/年;
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按省上文件實施精準資助;
學校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一等獎1000元/人.年,二等獎500元/人.年,三等獎300元/人.年;
步長獎學金:特等獎5000元/人.年,一等獎3000元/人.年,二等獎2000元/人.年,三等獎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勞動崗位,根據工作量按月發放酬金。
助學貸款: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農村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按照當年文件規定符合條件者,可享受學費、住宿費高出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限額部分全額減免及6000元助學金補助(含國家助學金3500元)。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注冊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在學校網站(www.csiic.com)公布。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陜西國際商貿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