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學院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西京學院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2016年陜西高職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我校采用綜合評價考試招生模式,為確保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京學院
國標代碼:12715
在陜招生代碼:8040。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屬于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西京學院
證書種類: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概況:西京學院是一所具有研究生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坐落于美麗的13朝古都西安,在西部大學城內。以創辦“有使命,有遠見,有智慧”的大學為己任,學校建設成為校內有山、山邊有河、亭臺樓榭相映成趣的山水園林校園,風景秀麗,四季花開,被廣大學生及家長譽為“讀書的好地方”。學院占地1391畝,建筑面積61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292萬冊(含電子圖書)。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4萬余人。學校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實施國家碩士專業學位、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教育。設17個院、系,7個社區(書院);5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領域,33個本科專業,23個高職(專科)專業。以工科為主,理、經、管、文、藝、醫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學院堅持“科學之精神、人文之素養、專業之特長”的應用技術型人才培養目標。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建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發展模式,突出實踐能力與職業素質培養。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5個,省級精品課程10門,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6個。已有校企合作單位459家,校外實習基地341個,與20余家企業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
2016年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高職(專科)專業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京路1號 郵編:710123
學校網址:http://www.xijing.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長任主任,紀委書記、分管招生副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任副主任,招生辦公室、教務處、大學生發展與服務中心、監察部、保衛處等部門負責人任委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咨詢、報名、資格審查、報到注冊、報批備案、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教務處負責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的命題、制卷、筆試、評卷工作;大學生發展與服務中心負責職業心理測試工作;監察部對綜合評價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保衛處負責試卷、考場的保密安全工作及其他安全保衛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xijing.edu.cn/
招生咨詢電話:4000292339、029—85628909、
029—85628068、029—8562803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及專業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報名,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6年3月6日8時至3月12日12時前和3月26日12時前在分兩次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我校于2015年3月12日和3月26日分兩次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針對高中畢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筆試內容為語、數、外基礎知識,面試內容為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舉止(儀表)等,并結合原畢業學校對考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品德等基本素養的真實性評價結果當場打分評分。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文化基礎采用筆試方式,職業技能測試采用面試方式,測試內容為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舉止(儀表)等。
第十五條 學校于2016年4月5日前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辦,并于4月6日至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網址:http://zhaosh.xijing.edu.cn/)。
第十六條 入學申請者于2016年4月12日至18日根據公示的錄取名單,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取各科目平均分折算后滿分為100分,按75%計入總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取各科目平均分折算后滿分為100分,按75%計入總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150分,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滿分為150分,按60%計入總分;面試滿分為150分,按40%計入總分。其中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合格,以統考成績作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折算為15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滿分為300分,分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文化基礎采用筆試形式,職業技能測試采用面試形式。筆試滿分為150分,按120%計入總分;面試滿分為150分,按80%計入總分。
第十八條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每科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D級50分進行換算;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每項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D級50分進行換算,道德品質及公民素養項目評級為D者不得報考(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綜合評價成績計算方法:
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75%+高職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75%+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成績×60%+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40%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綜合評價分數=文化課基礎成績×12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80%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貸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 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圓滿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備的資助體系:一是及時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8000元/學年;二是根據學生學習成績,評定國家獎學金,每人8000元/學年、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學年;三是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評定國家助學金,特別貧困每人3500元/學年、一般貧困每人2500元/學年;四是學校設立貧困生助學基金,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另行予以資助;五是學校出資每學年對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設立獎學金,特等獎每人1000元/學年、一等獎每人800元/學年、二等獎每人500元/學年、三等獎每人300元/學年;六是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利用暑假期間或課余時間,在校內各部門做內務工作,根據上班時間長短,由學校發給400—1500元/月不等的工資;七是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給予減免學費,金額不等。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以上條款由西京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西京學院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