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方案(報名時間:2016年3月5日9:00—3月15日12:00止)(九、錄取)
九、錄取
1、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在錄取時,如省教育考試院體檢結果未出來,學院在新生入學后,將組織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考生注冊學籍資格,一切責任將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無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3、免試錄取
對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由本人申請,經學院資格審查屬實,由學院組織考核,考核認定合格后,可免試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免試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從錄取的招生專業計劃中分類別扣減。
4、面試錄取
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由學院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錄取的招生計劃(最多不超過考生所報專業中職類招生專業計劃的10%),從錄取的招生專業計劃中分類別扣減。
5、學院根據各專業普通類和中職類的錄取計劃(扣減免試錄取人數、面試錄取人數后的余額),按下列方法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1)各專業分類別第一志愿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5%,按招生計劃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2)各專業分類別第一志愿報考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5%,則依據該專業類別按最高不超過報考人數的95%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3)按上述(2)錄取辦法錄取后,余下的招生計劃,在報考該專業的第二志愿自由考生中依據其類別按分數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第二志愿錄取仍不滿足計劃的專業,其剩余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時使用。
6、普通類、中職類錄取過程中成績總分出現同分,則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的高低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語文、數學、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從高到低錄取。
7、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確認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
8、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內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放棄錄取手續。
9、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專業、分類別公布的招生計劃。對在擬錄取考生公示期,因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