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高職院校擴招相關工作要求,根據省考試院相關規定,為切實做好高職擴招招生工作,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國有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國標碼:14492,浙江省學校招生代碼:0133),由溫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廳、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聯合創辦。
第三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院現有本部校區和濱海校區。本部校區坐落在華亭山山麓,毗鄰溫州南動車站和輕軌S1線,交通便利,景色宜人;濱海校區位于東海之濱的溫州濱海新區,環境幽雅,設施齊全。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招生計劃和收費如下表: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名) | 學 制 | 學費(元/學年) |
安全防范技術 | 50 | 三 | 6900 |
第四章 報考與測試
第六條 考生于7月9-10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www.zjzs.net)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我院一個專業。
第七條 測試形式:
1、現場確認:報考成功的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于2019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到我院報到,并交納報名費140元/人,領取收據和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來確認和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測試時間:2019年7月14日下午1:30-16:30。(必須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3、測試形式:由學校組織測試,滿分100分。測試分為:面試測試占50%,體能測試占50%。
(1)面試內容(50分)
①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社會責任感強;
②已掌握的計算機基礎知識程度與專業相關能力;
③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
④心理調節能力和適應能力;
⑤職業興趣;
⑥形象氣質。
(2)體質測試內容(50分)
男:1000米跑(25分)、跳遠(25分)
女: 800米跑(25分)、跳遠(25分)
(注:得分標準參考“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賦分表進行折算)
第八條 考生被確認報名有效后,符合申請免試或加分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提出申請免試入學,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項 目 | 等 級 | 備 注 |
職工技能比武 | 浙江省一、二、三等獎 | 限勞動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體育項目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
國家級比賽前三名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限個人) | |
省級比賽前三名 | ||
榮譽項目 | 在役期間獲得三等功及以上 |
2、退役士兵,可以申請加10分,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符合免試或加分的考生,于7月11日前將申請和佐證材料原件用郵政EMS快遞寄送(以郵戳為準)。申請表在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下載。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學校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 一志愿填報我校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如成績相同,按照體質測試成績優先原則。如我校一志愿錄取后,計劃仍未完成,二志愿及服從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如果報考人數不超過我院剩余計劃數,我院承認其一志愿學校測試成績;如果超過剩余計劃數,學院將重新組織測試,測試形式與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相同。
第十一條對有違法處理和明顯不良作風影響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學院開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被本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新生入學須知》中的規定,按期到本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第十四條學院成立由校領導、監察人員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五條學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六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 36 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專業報名確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七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7-85108020。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 2019 年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招生工作。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甌海大道2555號(郵編325016)
招生電話:0577-85108000
學院網址:http://www.zjist.cn
招生網址:http://zs.zji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