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19在內蒙古藝術類錄取原則
天津大學在內蒙古藝術類錄取遵照天津大學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即“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方式。具體來講,根據天津大學招生章程以及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內蒙古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省統考成績均合格且達到天津大學最低要求情況下,在藝術類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清”的方式以綜合分進行排隊錄取,綜合分定義如下:
綜合分=(省統考成績/省統考總分+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
天津大學在內蒙古藝術類錄取遵照天津大學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即“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方式。具體來講,根據天津大學招生章程以及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內蒙古藝術類考生在文化課、省統考成績均合格且達到天津大學最低要求情況下,在藝術類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清”的方式以綜合分進行排隊錄取,綜合分定義如下:
綜合分=(省統考成績/省統考總分+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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