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2019年小學教育專業“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招生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海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瓊府辦〔2015〕235號)和《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實施辦法》(瓊教師〔2016〕2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海南師范大學2019年小學教育專業“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簡稱“定向公培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9年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標的通知》(瓊教師〔2019〕50號)文件,2019年計劃招收鄉村小學“一專多能”定向公培生200人,小學教育專業,本科層次,學制四年。各市縣各專業招生指標詳見《2019年海南省小學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計劃分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考生符合2019年我省高考不限制報考批次的條件,且本人具有定向培養市縣戶籍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考生須參加我省當年普通高考,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高考本科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國家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
(四)具有較好的普通話表達能力;
(五)熱愛小學教育事業,志愿從事鄉村小學教育工作,承諾畢業后到定向培養市縣鄉村小學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滿后應繼續在我省從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鼓勵定向公培生在鄉村小學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三、錄取批次
“小學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被錄取為定向公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檔。
四、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小學教育(英語教育方向)專業錄取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滿分為150分)。
五、面試辦法
(一)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分為語言表達、體態儀表和才藝展示三部分;面試時間控制在6分鐘內,其中語言表達面試3分鐘,才藝展示3分鐘。
1.語言表達
語言表達部分共兩道試題,一是朗讀短文,考生根據所抽到的短文現場朗讀;二是命題說話,考生回答一個結構化面試問題,主要考察考生對教師職業的認識。
2.體態儀表
考官審核面試考生體檢表(由考試局負責從考生高考報名信息庫里調取打印),并結合面試考生語言表達的流暢度進行綜合評價。
3.才藝展示
面試考生自選才藝進行展示。所展示才藝應積極向上,建議選擇聲樂、器樂、舞蹈、美術類等作品現場展示。面試現場僅提供電子琴,其它展示道具自備,拒絕攜帶大型道具。
(三)面試時間與地點
面試時間:2019年7月1日
面試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四)面試程序
1.考務人員對進入面試的考生講解本次面試的整體計劃安排、注意事項、考場紀律。考生在面試前不能與已面試過的考生進行交流。在候考室等待面試時,不得使用手機等通信工具,也不允許在候考室外隨便走動。
2.考生抽取考試序號。考務人員負責將體檢表上考生姓名抹去,以抽簽的方式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并依次登記考號、姓名等信息。
3.面試開始,由考務人員依次帶領考生進入考場,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準備。
4.每次面試1人,首先由主考官宣讀面試指導語;然后考生按要求完成面試工作;各位考官根據考生面試表現單獨按評分表上的評價指標對考生進行打分。
5.面試結束,主考官宣布面試考生退席。由考務人員收集每位考官手中的面試評分表交給記分員,記分員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統計面試成績,并填入考生面試成績匯總表。
6.記分員、監督員、主考官依次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簽字,面試結束。
(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
(六)其它要求
1.面試結果將在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及海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2.面試全過程將錄像備案。
六、有關政策
(一)報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及家長應在報考前提前咨詢了解并認同《海南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協議書》(瓊教師〔2016〕63號附件,以下簡稱《協議書》)的內容。經遴選符合條件的錄取對象要與海南師范大學和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如錄取對象未滿18周歲,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二)海南師范大學負責在錄取前將空白《協議書》(一式4份)交給考生,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后在招生錄取規定的期限內交回海南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在正式錄取考生的協議書上簽字、加蓋校章后寄送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定向培養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收到《協議書》后,經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留存1份并將其余協議書及時寄回海南師范大學。定向公培生持《新生錄取通知書》按海南師范大學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后,海南師范大學將對其戶籍與體檢表進行復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根據具體情況做退學或轉專業處理;新生復查合格者,方可收到已蓋章簽字好的《協議書》1份。
(三)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定向公培生的履約管理,并建立定向公培生誠信檔案。未按協議到鄉村小學從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確有特殊原因在任教服務期內不能完全履約者,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解除協議并根據不足服務年限折算,退還免費教育費用,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每月補助生活費600元,每年按10個月計算,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省級財政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建立定向公培生生活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定向公培生畢業后回定向培養市縣(區)的鄉村小學任教。各市縣(區)教育、機構編制、人社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接收定向公培生的各項工作。各市縣(區)應將編制配備重點向農村學校傾斜,將空缺編制、自然減員編制指標優先用于本地區定向公培畢業生的錄用,或在省核定的編制總額內,通過調劑編制方式解決定向公培畢業生就業,確保定向公培畢業生到鄉村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六)定向公培生畢業第一年可安排到本市縣(區)規范化學校掛職任教,系統學習接受規范的教育教學管理,從第二年起必須安排回到鄉村小學任教。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定向公培生可在本市縣轄域內的鄉村小學。
(七)定向公培生畢業前以及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間內,一般不得脫產參加高一層次學歷教育,鼓勵其在職進修高一層次學歷。各市縣(區)定向公培生畢業后的在職培訓納入國家、省、市縣(區)級培訓計劃。
(八)鄉村小學教師培養院校要根據小學教師專業標準和教育部推進卓越教師培養模式改革要求,實施小學“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培養模式,使小學定向公培生至少能勝任兩門以上課程教學,并具備一定特長;要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到中小學進行教育實踐、實習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一個學期。將安排更多的名師給定向公培生授課和傳幫帶,不斷提高鄉村教師培養質量。
(九)加強對定向公培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與考核。定向公培生一般不得轉學校和轉專業,經考核不適合從教的定向公培生,應按規定程序將其調整到非師范專業,并責其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培養院校根據轉出的定向公培生計劃空缺,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定向培養市縣(區)同意,可按規定遴選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轉為定向公培生。定向公培生因故延長修學年限的,延長期間的免費教育費用自理;中途退學和在學習年限內無法取得畢業證書或無法取得教師資格,不具備從教資格的,應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未按協議到鄉村小學或鄉鎮幼兒園從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附件1.2019年海南省小學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公培生計劃分配表.docx
附件2.海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小學教育定向公培生招生面試評分標準.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