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州航海學院航海類專業新生獎勵辦法
凡第一志愿填報廣州航海學院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被錄取并已入學注冊的省內外本科新生,高考總分達到或超過學校在當地投檔線30分、40分、50分,且總分排名為:外省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的前兩名,廣東省考生在所錄取專業的前兩名,學校分別獎勵3000元、5000元、7000元。輪機工程(陸上)、船舶電子電氣工程(陸上)專業不參與評獎。
凡第一志愿填報廣州航海學院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被錄取并已入學注冊的省內外本科新生,高考總分達到或超過學校在當地投檔線30分、40分、50分,且總分排名為:外省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的前兩名,廣東省考生在所錄取專業的前兩名,學校分別獎勵3000元、5000元、7000元。輪機工程(陸上)、船舶電子電氣工程(陸上)專業不參與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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