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關于高考文化成績認定的說明
各有關考生: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 號)精神和《中國美術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要求,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文化課加分,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并結合中國美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際,現就高考文化成績認定辦法予以說明。
一、 不予認定加分項目
以下項目為教育部等五部委發布的不予加分項目。
1) 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
2) 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
3) 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
4) 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
5)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二、 保留的全國和地方性加分項目
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國家加分項目。
保留已報教育部批準執行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以上保留的全國和地方性加分項目,以各省的投檔原則為準。
三、 分制標準
中國美術學院所有專業不區分文理科按統一標準錄取。對于實行新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中國美術學院所有專業對考生選考科目均不限。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折算成750分。
錄取中中國美術學院將按各省投檔的有效高考文化成績進行計算,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等多種分制,中國美術學院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和錄取。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