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河南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基本信息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科技學院
第五條 國標代碼:10467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和專科教育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地點:本科在河南省新鄉市,專科在河南省輝縣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工作體制。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招生就業處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組織開展普通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堅持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按照“嚴格執行政策、合理調整結構、突出特色優勢、積極服務發展”的原則,根據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編報、調整工作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要求,學校將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 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本科線上生源不均衡狀況和落實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有關錄取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按照“公開透明、嚴格標準、規范程序、維護公平”的原則使用預留計劃。
第五章 招生政策與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認可河南省2019年關于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報農、林院校的投檔政策。
第十八條 本科批次錄取辦法
(一)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課程合作項目)
學校在河南及外部相關省份(內蒙古自治區除外)錄取時,以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作為基準成績,按照“專業級差”規則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差值為:第1、2專業志愿間級差3分,第2、3專業志愿間級差2分,第3、4專業志愿間級差1分,其余專業志愿間級差0分。
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新生。
(二)對口本科、專升本
以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作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優先”規則分配專業。
(三)體育本科
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體育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排序,以“分數優先”規則分配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6。
(四)藝術本科
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排序,以“分數優先”規則分配專業。
河南省的藝術類專業及山西省的書法學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5。
河南省以外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專業(山西省的書法學專業除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滿分×100×0.5。
(五)保送生
按照《河南科技學院2019年保送生招生考核選拔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具備保送資格的報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保送生招生計劃納入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內,招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
第十九條 專科批次錄取辦法
(一)普通專科、對口專科
對于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作為基準成績并按照“分數優先”規則分配專業。
(二)藝術專科
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排序,以“分數優先”規則分配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100×0.5。
第二十條 對于并列分的處理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若無明確規定,則按照下列規則排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普通專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對口本科、對口專科:依次按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專升本:依次按外語、專業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體育本科、藝術專科和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的藝術本科:依次按專業省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使用專業校考成績的藝術本科:依次按專業校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條 采用專業校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若不能完成招生計劃且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生源不足,在招生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征集志愿時可同時征集專業省統考合格考生,專業校考合格考生優先于專業省統考合格考生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按照錄取規則,對于所報專業志愿不能被錄取且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若在同批次、同類別招生的其它專業計劃未滿額時,將對其進行專業調劑,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其他考生。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本、專科專業開設的外語課程僅有英語。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五條 學校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批準的學費標準。2019年暫定學費標準為:
(一)本科
文科類:3400元/生·年 理工類:3700元/生·年
藝術類:5700元/生·年
(二)專科
文科類:3300元/生·年 理工類:3600元/生·年
藝術類:5600元/生·年
(三)中澳本科課程合作項目
文科類:14000元/生·年 理工類:15000元/生·年
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服務,有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二十七條 被錄取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復查出的問題,將依據有關政策要求予以相應處理。
第二十九條 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學校頒發學位證書,證書署名“河南科技學院”。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河南科技學院名義違法違規進行招生錄取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一條 學校以往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3-3040127(招生就業處)
監督電話:0373-3040279(紀委監察處)
學校網址:http://www.his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xx.hist.edu.cn
招生在線微信公眾號:HIST-ZS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