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_沈陽城市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招生計劃分配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學科專業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英語專業只安排英語授課、其他語種慎報。國際經濟與貿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只安排英語授課。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無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
學校招生計劃要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