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_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本預科招生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北方民族大學設立由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本預科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本預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第五條北方民族大學設立由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本預科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本預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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