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本科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南昌航空大學本科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提升學校生源質量,鼓勵更多品學兼優的考生報考南昌航空大學,激勵他們繼續努力學習,創先爭優,南昌航空大學發放本科新生獎學金。
一、獎勵范圍
受獎勵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通過秋季高考考入南昌航空大學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2.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報考南昌航空大學(不含征集志愿)。
3.無違紀違規記錄。
4.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和注冊手續。
二、獲獎條件與獎勵標準(高考成績以750分計算,文理
分開排序)
(一)南昌航空大學所有招生省份
文史類錄取南昌航空大學考生,成績排名達到所在省份前百分之一(含)的,給予3萬元新生獎學金獎勵,并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理工類錄取南昌航空大學考生,成績排名達到所在省份前百分之一(含)的,給予3萬元新生獎學金獎勵,并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二)江西省
高考分數高于一本分數線30分(含30分)的考生,獎勵4000元且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滿足此條件,分數每高出10分,則增加獎金2000元。
(三)綜合改革及一二本批次合并省(區、市)
高考分數排名第一的考生獎勵4000元。
(四)其他省(區、市)
高考分數排名第一的考生獎勵4000元,若該考生高于一本分數線60分(含60分)則獎勵6000元,滿足此條件,分數每高出10分,則增加獎金2000元。
三、表彰
1.新生入學后,由學校招生就業管理處擬定獲獎名單,經個人所在學院與學生本人確認無誤后在全校公示。
2.學校在新生開學典禮或專門召開的表彰大會上,為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
四、附則
1.獎勵費用從學校新生獎學金專項經費中開支。
2.高考成績如遇分數相同則并列獲得。
3.滿足多項條件者,按其中等級最高的一項發放獎金。
4.本辦法由招生就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5.原《南昌航空大學關于公布<2017年本科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的通知》校招就字〔2017〕40號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