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19年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擬錄取相關事宜
核類單招考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同意南華大學調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考試時間等相關問題的復函》(教學司函[2012]22號)要求:“參加該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高考。
為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范招生錄取管理,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現將相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控制分數線
經學校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核類單招招生考試分省錄取控制線劃定如下:
南華大學2019年核類單招分省錄取控制線 |
|||||
省份 |
甘肅 |
湖南 |
陜西 |
四川 |
新疆 |
錄取控制線 |
339 |
365 |
339 |
361 |
338 |
二、材料報送
核類單招考生擬錄取材料包括:
1. 南華大學2019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志愿填報情況匯總
2.南華大學2019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擬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
3.南華大學核類專業單獨招生定向就業協議書
4.南華大學核類單招學生協議書
學校不接收考生個人擬錄取材料的報送。所有擬錄取相關事宜的信息一經確認后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填寫準確,慎重選擇。以上1-4項材料請核工業企業推薦單位于5月7日18:00前(以快遞單查詢的寄出時間為準)以EMS(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統一寄送至南華大學招生處(請備注核類專業單獨招生)。考生未按規定填寫或簽署相關文件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推薦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送考生材料的,視為放棄推薦該考生。郵寄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招生辦;0734-8282553。1-2項材料還應發送電子版至郵箱603497904@qq.com。
三、成績查詢與復核
1.所有考生可向推薦單位查詢考試成績。
2.成績復核
(1)申請復核范圍
考生可申請復核核類單招文化統考各科目是否存在漏評、錯統情況,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核申請辦法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4月28-29日(正常上班期間)到所在推薦單位辦理復核申請,逾期未申請復核視為自動放棄。學校不直接受理考生個人復核申請。推薦單位于5月5日12點前向學校招生處報送申請復核考生信息。
(3)復核基本流程
由學校招生處、教務部、紀委監察人員聯合組成復核工作組,負責實施復核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復核過程中答卷不與考生或家長見面。經過復核確認答題漏評、錯統等異常情況需重新評分的答卷,由復核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四、其他事項
1.學校收到擬錄取材料后,將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將在招生網上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后的預錄取考生不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考生入學后,享受學校普通類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
3.考生和推薦單位須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考部門的相關規定及學校核類單招工作要求,若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南華大學招生處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