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學院2019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宿州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教育園區校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園區
汴河路校區:宿州市汴河中路49號
五、學校概況
宿州學院是安徽省屬綜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創辦于1949年的皖北宿縣區師范學校,1983年升格更名為宿州師范專科學校,2004年升格更名為宿州學院,2014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5年獲批為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坐落在皖北歷史文化名城—宿州市,宿州是京滬高鐵干線上的重鎮,泗許高速、京臺高速在宿州縱橫貫穿,地理位置優越,區位優勢明顯,交通十分便捷。校園占地1146畝,設有15個二級學院,61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醫學等八大學科門類。擁有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省級特色專業9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2個。現有教職工1052人,其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79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24人、碩士及以上學位782人(含博士82人);學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498人。
學校擁有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省級科研平臺。2014年以來,先后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227項,獲省部級科研獎勵36項;授權國家發明專利67項,2017、2018年連續兩次入選安徽省發明專利百強榜。
學校與美國、新西蘭、馬來西亞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19所高校及科研機構簽有合作協議,是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單位。學校通過教師“海外研修工程”和學生出國交流學習項目,先后選派師生赴國(境)外研修、訪學、攻讀博士學位等100多人次。2019年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積極吸引國(境)外優秀學生來校學習,不斷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層次及水平。
學校是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安徽省首批示范應用型本科高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高校。學校獲評為安徽省就業工作先進單位,連續4年獲評為安徽省普通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連續4次獲評為安徽省文明單位。
六、招生專業及計劃
七、招生對象
1.安徽省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包括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2.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大學生入伍相關優惠政策規定的當年安徽省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的退役士兵。
八、報名辦法
1.基本信息采集及報名資格審查
基本信息采集時段: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基本信息采集方式:采用網上填報信息的模式。考生畢業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聯網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同時使用攝像頭聯網采像。考生高職(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也由考生所在畢業院校一并錄入報名系統。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錄入完成后,報名系統即時生成考生號。
當年有高職(專科)層次應屆畢業生的學校負責通知到每位畢業生,并安排專人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凡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不得審核通過。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4月26日—4月27日(申請免試的考生須在4月26日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地點:宿州學院教育園區校區逸夫樓一樓大學生事務中心
需要提交的材料:《專升本招生報名信息表》、身份證(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現役證》)
申請免試的考生,另需在宿州學院招生網下載《宿州學院2019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錄取申請表》(見附件2,簡稱《免試錄取申請表》,下同),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免試錄取申請表》交所在院校審查,并在《免試錄取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現場報名確認時與原件一并交宿州學院審核。
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符合相關優惠政策的畢業生退役士兵,在申請免試入讀與其高職(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升本專業時,還另須提供立功授獎證書、授獎命令、退伍證和民政部門證明等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繳費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現場需交納120元報名考試費。
4.領取準考證
考生于5月10日8:30-17:30攜帶身份證和《報名信息表》到宿州學院教育園校區逸夫樓一樓大學生事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九、考試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大類,總分300分。公共科目滿分150分,由計算機基礎和公共英語兩部分組成,各占75分;專業科目為專業基礎課,滿分150分。
2.考試內容
各招生專業的考試科目、考試范圍及參考書目具體見宿州學院招生網公布的《宿州學院2019年專升本各專業專業課及公共課考試大綱》。
3.考試地點:宿州學院教育園區校區實訓樓
4.考試時間
5.成績查詢
5月14日,在招生網公布考試成績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登陸宿州學院招生網下載《成績復核申請表》,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將申請發送到指定郵箱szxyzjc@163.com(成績復核申請必須留有手機號碼),由宿州學院匯總進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考試成績復核僅限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成績復核結果如與公布的成績不一致,則會電話通知本人,成績一致的則不予反饋。5月21日將擬錄取名單在宿州學院招生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
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放棄宿州學院預錄取資格的,請及時主動與宿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聯系電話:0557-2875361。
5月30日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報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及入學報到時間另行規定。
十、錄取原則
1.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招生錄取。學校在自主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在錄取管理上,嚴格遵守“六不準”、“十條禁令”,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順序依次為免試的應屆畢業生退役士兵、免試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參加考試的應屆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考試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免試錄取的名額不超過相應專業專升本招生計劃的10%。
3.申請免試的畢業生退役士兵錄取原則: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符合相關優惠政策的應屆畢業生退役士兵,本人自愿報名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可免試入讀與其高職(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升本專業。
申請免試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錄取原則:獲得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報考相應專業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學校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
參加考試的畢業生退役士兵、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錄取原則:在公共課、專業課單科線均不低于75分的前提下,各招生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課、公共英語、計算機基礎。
退役士兵的錄取同時執行教學廳〔2015〕3號文件規定的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
4.遞補錄取:對于因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者放棄擬錄取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額計劃,在相應專業其余參加考試的合格考生中依序遞補錄取;當相應專業中無未被錄取的合格生源時,實施調劑錄取。
5.調劑錄取:宿州學院總計劃未完成時,進行校內招生計劃調劑,調劑辦法是在公共課、專業課單科線均不低于75分且未被錄取的合格生源中,按照公共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到報考專業,公共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時,則按照公共課中的公共英語、計算機基礎成績排序錄取。
6.免試錄取資格被取消,或者考生自愿放棄免試錄取資格時,不再進行免試遞補錄取,空余計劃自動劃入相應專業參加考試的考生中。
7.考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十一、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等在宿州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入學報到。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其入學資格無效。
十二、建檔
錄取考生紙質檔案由考生所在單位密封后用EMS特快專遞寄送宿州學院汴河路校區,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號 宿州學院檔案室 收(郵編:234000)。郵寄時,請在EMS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本人檔案袋的封面上注明二級學院和錄取專業名稱。聯系電話:0557-3682600
十三、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1.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2.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宿州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按照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
4.在校期間享受與普通本科專業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檔案交由宿州學院管理,戶籍自愿選擇是否隨遷到宿州學院所在地。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十四、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宿州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宿州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十五、獎助措施
為激勵廣大同學勤奮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積極開辟綠色通道,采取了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內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捐資助學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資助措施,具體獎助措施按國家、省及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十六、招生監督
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在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招生信息“十公開”。在招生考試過程中,如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可向宿州學院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投訴,投訴電話:0557-2875017。
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宿州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辦法》(校招就〔2017〕6號)和其他相關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七、聯系方式
校園網網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網網址:http://211.86.128.11/zs/
聯系電話:0557-2875361、2875360(兼傳真)
E-mail:szxyzjc@163.com
相關二級學院聯系電話:
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0557-2871680、2871036
環境與測繪工程學院:0557-2871038、2871061
信息工程學院:0557-2871028、2871033
外國語學院:0557-2875835、2875357
管理學院:0557-2871026、2871683
十八、本章程解釋權屬宿州學院
2019年4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