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視覺藝術學院2019年三校生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規程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2019年三校生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規程
一、考試科目
素描基礎、色彩基礎兩個科目,各科滿分分值為100分,一天內完成考試。
(一)科目一:素描基礎
1、考試時間:120分鐘
2、試卷尺寸:4開紙;
3、作畫工具:限鉛筆或炭筆;
4、能力考查目標:
· 考察對基本造型能力;
· 畫面藝術表現力;
· 對形態、結構、體積、質感、明暗、層次等基本元素的認知和再現能力;
· 學生對生活中身邊事物的觀察和感知能力;
· 基本表達技巧和美感素養;
(二)科目二:色彩基礎
1、考試時間:120分鐘;
2、試卷尺寸:4開紙;
3、作畫工具:限水粉、水彩或丙烯;
4、能力考查目標:
· 考察對色彩的觀察和感知能力;
· 基本的色彩造型能力;
· 對畫面色調和色彩關系的把握;
· 藝術表現能力。
二、考場規則
1.考生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在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照相機、攝像機、尋呼機、MP3、MP4等影像通訊電子設備和其他拍照設備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機等照相設備拍攝畫卷。考試中如發現有違規帶入考場或違規使用的,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開考1小時后,考試結束半小時前可交卷。
4.凡在畫卷正反面用線條、明暗、色彩等做任何與考試要求無關的記號的將作降分處理,情節嚴重的作廢卷處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簽名或書寫文字,作廢卷處理。
5.考生不得將畫架、小板凳、九宮格、放大尺、拷貝紙(包括草稿紙)、電吹風、專業參考資料(如畫冊、圖片、專業書籍、廢舊報紙等)帶入考場,已帶來的一律交監考教師統一保管。考試中如發現有違規使用的,一律按違規論處。
6.考試期間考場內考生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幫他人繪畫,更不得調換、抄襲他人畫卷,違者按作弊處理。
7.考生每場考試結束后,須待監考教師收取畫卷并核對準考證號、姓名后,方可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