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_清華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五、選拔程序
1. 初評:清華大學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學習發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選考科目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文學創作/創意創新成果的情況、文體特長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志愿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人陳述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A+、A、P、F四檔。“A+”的學生可參加初試、復試,且確定入圍;“A”的學生可參加初試、復試;“P”的學生可參加初試;“F”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后的考核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2. 資格確認:初評結果為“A+”、“A”及“P”的學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清華大學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清華大學測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3. 初試:初評結果為“A+”、“A”及“P”的學生均需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初試(同時獲得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初評“優秀”等級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初試成績按滿分計)。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如上表所示。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組參加考試(兼報不同專業組,且各專業組所要求考試科目不同的,考生需參加多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4. 復試:清華大學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專業組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復試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系統中通知。
5. 確定入圍名單:清華大學將根據學生報考的專業組及高校測試成績(含初評成績、初試成績及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入圍人數總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70%。入圍學生名單將按有關規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報名系統內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