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附則_北京大學2019年“筑夢計劃”招生簡章
十、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北京大學將取消其相關招生資格,并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北京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筑夢計劃”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北京大學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