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_南京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其他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郵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錄取至A類各專業(類)的考生直接進入對應專業的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兩年內不可轉專業。錄取至B類中數學類、物理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的考生,入學時可參加對應專業的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選拔,兩年內不可轉專業;錄取至化學與生命科學類、地球科學與資源環境類的考生,入學時可參加大類內專業組織的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或實驗班選拔,第一年限定在錄取大類內申請專業準入。
5.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