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原則_重慶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原則
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須達到B20①(浙江省考生達到C32②,上海市、江蘇省③考生達到C20)方可錄取。符合報名條件第1條的考生專業安排時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符合報名條件第2條的考生根據考核成績,結合專業志愿和專業(類)計劃余量,依次確定錄取專業(類)。
備注:
①“B+數字”:表示最終模擬投檔線下的分值,如B20表示最終模擬線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線。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一本線: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并本科批次和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②“C+數字”:表示一本線上的分值,如C20表示一本線上20分。
③江蘇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B(物理或歷史)、B(其他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