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_中南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獲得中南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正確填報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對高考專業志愿填報與公示擬錄取專業不一致的考生,作無效志愿處理,后果由考生承擔。非中南大學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中南大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錄取原則
獲得中南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含優惠分)須達到中南大學在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及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中南大學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A、A”。
3.錄取
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自主招生錄取工作進度時間安排和要求進行。錄取名單在錄取完畢后即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公示,同時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