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報考要求_北京語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報考要求
1.入圍合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及北京語言大學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2.考生高考專業志愿需按照北京語言大學認定的專業填報,未按要求填報視為自愿放棄優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區,考生須在第一志愿填報北京語言大學;平行志愿省區,考生須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北京語言大學;單獨設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區,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北京語言大學。
3.浙江省、上海市自主招生選考科目要求與北京語言大學當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江蘇省考生高考選測科目須不低于B+B。
4.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