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原則和辦法(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測試招生方案)
九、錄取原則和辦法
1.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2.單獨測試招生計劃納入學院2019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錄取數據由省教育考試院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3.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能轉入其它學校;現代學徒制培養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能轉入其它專業。
4.通過單獨測試招生被學院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5.錄取原則:
錄取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學院單獨測試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依考生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1)批次
①申請建檔立卡貧困專項考生第一批次錄取。
②報考現代學徒制培養的考生第二批次錄取。
③58個貧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考生第三批次錄取。
④單獨測試普通類考生第四批次錄取。
各批次未錄滿計劃自動轉入下一批次。
(2)錄取原則
①各批次考生采取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語文、數學、計算機基礎、時事政治、心理健康。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②凡獲得省級三等獎(含)及以上技能大賽或具有高級工或高級技師資格的考生面試合格后優先錄取。占用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計劃,占用普通單招計劃。
③建檔立卡貧困專項的考生提前批次錄取,不占用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計劃,占用普通單招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和普通單招錄取。
④報考現代學徒制培養的考生:面試合格的考生采取“一專業一線,擇優錄取”的原則提前批次錄取,現代學徒制培養專業不調劑。占用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和普通單招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和普通單招錄取。
⑤優惠政策二類、三類考生面試合格,降分優先錄取。占用貧困縣區(含插花縣區)計劃,占用普通單招計劃。
⑥58個貧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采取“一縣一線,分數優先”的平行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6.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7.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凡被學院單獨測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考、三校生對口升學考試及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和三校生對口升學考試。
8.學院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采取屬地化管理,需遷轉到學院。
9.錄取結果可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查詢。
10.學院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的審批結果,于5月底前郵寄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