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皖北衛生職業學院停止招收初中起點三年制中職學生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職成〔2018〕92號)文件精神,結合皖北衛生職業學院實際情況,自2019年起,皖北衛生職業學院停止招收初中起點三年制中職學生,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繼續招生,招生專業有:護理、助產、藥學。
特此公告!
皖北衛生職業學院
2019.3.7
附: 關于做好2019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職成〔2018〕92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淮北市職教辦,省屬中專學校,有關高職院校: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安徽省省級政府權責清單目錄(2018年本)的通知》(皖政〔2018〕43號),公布年度具有普通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專業名單項目繼續作為省級政府責權清單目錄內容。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權力運行,做好2019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公布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圍
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范圍是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及其專業。自2019年起,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不得再招收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不再受理辦學資質清查。
二、清查內容
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的內容包括:辦學資質清查和專業設置清理。
(一)辦學資質清查
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的通知》(教職成〔2010〕12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的通知》(教職成〔2010〕6號)有關規定和要求,主要對學校辦學條件、學校管理、教學質量、辦學經費保證等方面進行檢查評估,對學校開設專業的在校生規模、實習實訓條件、圖書資料情況、專兼職教師配備、畢業生就業等方面進行審核,梳理出2019年具備辦學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
(二)專業設置清理
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皖教職成〔2012〕14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設置管理做好2015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職成〔2014〕97號)等文件要求,對學校現有專業進行認真清理,梳理出2019年具備招生資格專業名單,及時停辦不符合辦學要求的專業;同時對學校2019年擬新開設的專業進行認真審查,并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新開設專業審批備案手續。
三、清查工作要求
(一)清查原則
辦學資質清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市級統籌原則進行,在學校自查基礎上,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
(二)清查重點
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審定的中職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加快整合、調整步伐。規劃未實施到位的地方,不得新批設學校并通過資質清查;尚未履行規范類別、名稱程序的學校,不能通過資質審查;對違規招生或辦學條件不達標的學校,特別是無獨立辦學場所的學校要嚴格審查、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辦學資質;對不具備基本開設條件、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就業率過低的專業,應責令學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停止該專業招生。
(三)強化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
各地要加強對非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資質的清理與審批備案管理。凡未按《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及電子注冊實施細則(試行)》(皖教職成〔2017〕4號)有關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舉辦程序規定進行審批和管理的專業,不得審批其招生資質。對舉辦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校,要組織實地督查,確保所招學生在籍在讀。
(四)清查方式
2019年的辦學資質清查工作繼續依托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系統進行,未按照規定要求納入全國系統的學校和專業,一律視為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和招生資格。
四、材料報送時間及材料要求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轄區內學校(含省屬中專學校)于2019年1月1日起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系統進行相關信息填報,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019年擬招生專業、擬新增專業、擬停辦專業及2018年現有各專業實際招生數、畢業生數等信息的核實、審批工作。辦學資質清查工作結束后,各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應于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期間,將辦學資質清查結果及有關材料(見附件)報送至省教育廳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省教育廳將于2019年4月份向社會集中公布2019年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學校和招生資格專業名單。未經辦學資質清查通過并集中公布的學校和專業,2019年不得安排中職招生計劃,不得進入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網上招生錄取平臺,不得進行中職招生、錄取,不得與高等學校合作舉辦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教育。
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廳聯系。
聯系人:省教育廳職成處饒慶眉,電話:0551-62831846,電子郵箱:zcc@ahedu.gov.cn;省教育廳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朱兆春,電話:0551-62999738。
材料報送地址: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政務大廈C2區1樓2號大廳省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廳35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