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_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六章 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的指導和監督下,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高校校考管理等工作的規定、標準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教學〔2016〕85號)的規定組織命題、考試。考試時間: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考試地點: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駐馬店市盤龍山路2658號)。
(一)“文化知識”考試。
1.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識”考試采用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總分300分。
2.其他考生可隨中職生參加“文化知識”考試。
3.中職生源考生和社會考生“文化知識”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00分(與英語合卷),英語50分(與數學合卷),總分300分。
4.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二)“職業技能”測試。
1.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中職生源考生和社會考生均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2.社會體育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項目及分值為:100米跑(總分40分)、立定跳遠(總分40分)、推鉛球(總分40分),和專項展示(考生自選一項,總分30分),滿分150分。
3.工藝美術品設計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項目、分值及時間為:色彩(靜物),試卷分值滿分100分。測試時間150分鐘。
(三)單獨招生考試日程安排表
時間 | 考試科目 |
3月31日 9:00—10:10 | 語文 |
3月31日10:20—11:30 | 數學、英語 |
3月31日13:30開始 | 職業技能測試 |
(四)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有關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總分測算。
考生成績由文化知識成績×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60%+政策性加分三部分組成。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一)身體條件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二)錄取程序
1、劃定錄取分數線。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2、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劃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測試)成績、文化基礎綜合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3、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4、公示預錄名單。經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的預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上報預錄結果。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考生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6、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9年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九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