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_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9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簡章
七、其他
1、學生在校學習期滿,完成高職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發放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高職學歷證書。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與同專業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學管理以及“獎、助、勤、貸、減、免、緩”等方面享有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待遇。
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簡章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北海校區招生與繼續教育科負責解釋。
1、學生在校學習期滿,完成高職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發放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高職學歷證書。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與同專業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學管理以及“獎、助、勤、貸、減、免、緩”等方面享有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待遇。
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簡章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北海校區招生與繼續教育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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