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中醫藥大學賽恩斯新醫藥學院2015年“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工作實施細則
廣西中醫藥大學賽恩斯新醫藥學院
2015年“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院“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升本工作,確保生源質量,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升本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5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選拔對象及招生計劃
(一) 選拔對象僅限于各校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在籍畢業班學生。
(二)具體招生專業、擬招生計劃數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 |
授予學位 |
招生計劃 |
學費/年·生 |
高職高專相同或相近專業 |
1 |
針灸推拿學 |
醫學學位 |
30 |
15000 |
針灸推拿、醫療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 |
2 |
中醫學(骨傷科學方向) |
醫學學位 |
4 |
15000 |
中醫骨傷 |
3 |
護理學 |
理學學位 |
150 |
15000 |
護理學、助產 |
4 |
藥學 |
理學學位 |
60 |
15000 |
藥學 |
5 |
中藥學 |
理學學位 |
12 |
15000 |
中藥、中草藥栽培技術、中草藥栽培技術專業(加工與營銷方向) |
6 |
藥物制劑 |
理學學位 |
4 |
15000 |
藥物制劑技術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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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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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拔條件
(一) 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操行良好以上),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二) 在校學習期間已修完專科教學計劃(最后一個學期除外)規定的課程并且考試(查)成績合格,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中排名前40%內。
(三)英語和計算機基礎較好。同等條件下通過B級以上等級考試者優先選拔,通過全國高校計算機聯合考試(廣西考區)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者優先選拔。
(四) 在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和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相關學科競賽獎的學生優先選拔。
(五) 凡有違紀處分記錄者,不予選拔錄取。
三、選拔方式及比例
(一) 我院“優秀專科生選拔制”不進行選拔考試。在學生自愿報名基礎上,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學生在校期間(除最后一個學期外)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不得按學校開展綜合測評的成績)排名先后順序進行選拔。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有本人簽名的證明材料,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選拔錄取。遞補的學生,必須在符合上述第二條“優秀專科生選拔制”選拔條件范圍內選拔。
(二) 經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原則上不超過所在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畢業班學生人數的5%,自治區示范性高職學校(含建設單位)不超過10%;獲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過12%;與自治區加快發展的14個千億元產業和1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部分專業升本比例可放寬至15%;專升本到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學生可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礎上再放寬5個百分點。同一學校不同專業之間錄取計劃數原則上不作調劑使用,若某一專業升本比例未達到限制數值,需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審核批準后方能調劑給另一專業升本使用。
(三) “優秀專科生選拔制”實行專業對口選拔的原則,即選拔的學生只能升入與其原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學習。
四、招生工作程序
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一) 各校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工作實施細則》,提出我院具體的選拔要求。
(二) 各校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讓廣大學生充分了解“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的意義和有關選拔政策、條件。
(三) 學生提出申請,各校按照本校“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實施細則進行嚴格選拔,并提出選拔初步名單,選拔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四) 各校要把擬選拔上報名單在校園網和校內張榜公示,廣泛征求師生員工的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五) 組織學生填寫《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一式兩份。
(六) 將選拔名單和《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升本工作的通知》(教育廳桂教高教〔2015〕5號)文件要求的附件1~5報送我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時,將附件2(excel表)、附件3(excel表)、附件4的電子文檔、附件5(數據庫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239374920@qq.com。
(七) 我院將選拔結果上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批。
(八) 按自治區教育廳批復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到各校教務處。
(九) 各校教務處及時通知有關學生領取錄取通知書,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一) 我院專升本的學生原則上安排進入擬升本科專業的三年級學習,與該專業學生實行統一的學籍管理、教學管理,具有該專業學生同等的獎助學金評選資格。升本學生視為2015級“專科起點本科”新生,參照錄取新生的辦法辦理戶口遷移、學生檔案移交、黨團關系轉移等有關手續。
(二) 按“優秀高職高專生選拔制”選拔升入本科的學生,修完我院各相關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相應學分,符合畢(結)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結)業證書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書,畢(結)業證書中注明“在我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廣西中醫藥大學賽恩斯新醫藥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工作細則》所規定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生,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三) 凡有違反規定選拔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收費標準
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升本專業本科生的標準收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林基勇
聯系電話(兼傳真):0771-4736166
通信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13號
郵 編:5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