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警察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警察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警察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
學校簡介:貴州警察學院前身是創建于1950年的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學校,1978年劃分為貴州省公安干部學校和貴州省政法干部學校。1985年,兩校分別升格為成人高等專科學校,即貴州省公安干部學院、貴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1998年開始招收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專科生。2000年5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兩院合并組建為貴州警官職業學院。2009年11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在保留貴州警官職業學院的基礎上,又成立了貴州人民警察培訓學院、貴州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賦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務。2017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貴州警察學院。60余年來,學院先后為省內外公、檢、法、司、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培養輸送了4萬余名畢業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為順利完成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實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貴州警察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省招生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9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計劃類型 專業 |
面向應、往屆高中畢業生計劃 |
面向應、往屆中職畢業生計劃 |
精準扶貧計劃 |
法律事務 |
20 |
20 |
10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50 |
50 |
0 |
安全防范技術 |
55 |
55 |
0 |
第五章 報名條件、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語文和數學達到B等)。
(二)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且中職專業應與貴州警察學院招生專業相近相關,詳見下表:
貴州警察學院分類招生招收中職畢業生相近相關專業目錄表
高職專科招生專業 |
中職相近相關專業 |
法律事務 |
法律事務、司法文秘、社區法律服務 |
安全防范技術 |
安全防范技術、安全保衛、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安、計算機應用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社區管理與服務、社區公共事務管理、社會保障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 |
(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以考生畢業學校出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為準)
(四)按照貴州警察學院警務化管理要求,考生面部、四肢無明顯缺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尿檢合格、肝功能化驗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報: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擬報考貴州警察學院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貴州警察學院的招生條件和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進行填報。
(二)如貴州警察學院第一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數,則進行第二次填報: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貴州警察學院報考條件尚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往屆中職畢業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貴州警察學院的招生條件和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進行填報。
第九條 考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應往屆高中畢業生考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1、考試內容:
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語文和數學達到B等);
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內容為貴州警察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面試。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平均成績(占50%)與貴州警察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面試成績(占50%)相加為最終總成績,總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取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時間:2019年3月17日8:30—17:00
3、面試地點:貴州警察學院北區綜合樓。
(二)中職畢業生考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1、考試內容: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綜合考試時間由全省統一,命題由省招生考試院負責,考試由各招生院校組織,全省統一評卷。
中職畢業生文化綜合(含語文、數學、英語)考試總分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科目分值各為120分、100分、80分。考試內容按《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要求執行。
職業技能測試由貴州警察學院組織面試。
文化綜合成績(占50%)與貴州警察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相加為最終總成績,總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取到小數點后兩位。
2、測試時間:
科目 |
時間 |
2019年3月16日 |
文化綜合 |
上午 |
9:00—11:30 |
職業技能測試 |
下午 |
13:00—17:00 |
3、測試地點:貴州警察學院北區綜合樓。
(三) 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職業技能適應性面試內容:
1、按照貴州警察學院警務化管理要求,考生面部、四肢無明顯缺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尿檢合格、肝功能化驗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2、具有正常的溝通與交流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表儀態等綜合素質。
(四)考生須知
(1)所有考生,須持個人身份證原件做現場身份確認后,才能參加文化綜合考試和面試等相關測試,現場身份確認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任一測試環節。
(2)考生在面試時,需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以下項目的體檢結果:面部、四肢無明顯缺陷,身體勻稱協調,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尿檢合格、肝功能化驗必須在正常范圍內。
(3)考生在面試時,需提交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生在面試時,應攜帶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畢業學校公章證明與原件相符。
(5)精準扶貧考生和申請免試報讀貴州警察學院的中職考生,按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分類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分類招生報名資格;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凡上述體檢項目不合格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完成所有測試環節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退役軍人、有特長的考生和學生干部。在招生計劃數內,如考生所報志愿專業已滿,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不予錄取。
2、考生錄取進校后外語統一學習英語。
3、考生被錄取后,不予退檔。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實行獎學金制度,依據學生綜合考核成績可享受相應等級獎學金。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及省教育廳有關精神,對貧困學生給予國家或省級貧困生助學金。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貴州警察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發給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警察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851-85407159,0851-85407599
監督電話:0851-85400182
傳 真:0851-85407599
招生網址:www.gzjgxy.cn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
請考生及時關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和貴州警察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