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改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構建與現代產業體系相適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廣東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保證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轉段選拔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57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奧體路,郵政編碼:510663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隸屬單位:廣東省體育局;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畢業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 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對口中職學校相關領導、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職對口中職三二分段選拔考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高職對口中職三二分段選拔考核工作政策,負責制定高職對口中職三二分段選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設立招生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考試組織及招生錄取的各項具體事務。設立專業理論考核工作小組、術科(專業)技能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命題、面試、技能測試等考核選拔工作。設立紀檢監察保密組,負責命題、考試、錄取等環節的紀律檢查、安全保密和對高職對口中職三二分段選拔考核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考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 類型 計劃 報名
人數 對口中職學校 對口中職專業
社會體育
(670403) 三二分段 40 27 汕頭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三二分段 30 60 珠海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三二分段 30 49 佛山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體育保健與康復(670409) 三二分段 30 0 佛山市南海區衛生職業技術學校 中醫康復保健
三二分段 50 70 佛山市南海區衛生職業技術學校 康復技術
三二分段 30 58 廣東省東莞衛生學校 康復技術
三二分段 20 48 廣東省東莞衛生學校 中醫護理
三二分段 20 62 珠海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體育藝術表演(670407) 三二分段 60 172 湛江藝術學校 社會文化藝術
三二分段 20 0 佛山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三二分段 50 150 東莞市電子科技學校 社會文化藝術
體育運營與管理(670408) 三二分段 30 41 佛山市南海區信息技術學校 市場營銷
運動訓練
(670401) 三二分段 40 125 惠州市體育運動學校 運動訓練
第十三條 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2015年被試點中職學校錄取并在三二分段試點專業就讀,符合粵教職函〔2015〕69號和粵教職函〔2015〕89號文件規定,具有正式學籍和廣東戶籍及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的外省戶籍學生。
非廣東省戶籍中職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還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可以參照廣東省教育廳文件要求設置免考及附加分條件如下:獲得健將級運動員等級證免面試、術科技能測試,以滿分計算。
第十五條 轉段選拔考核的學生須在第五學期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
2.轉段選拔考核的學生須在第五學期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1)獲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B級以上證書;(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3)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運動員等級證;
詳見各專業要求技能證書對應用表
招生專業 證 書 要 求
證書名稱 發證機關
社會體育 二級運動員證書、一級運動員證書、健將級運動員證書、體育技能課程證書、計算機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辦公軟件應用模塊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會計軟件應用模塊會計電算化員/營銷員、等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類、商貿類、計算機類) 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國家體育總局
體育保健與康復 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心理咨詢師、營養師、康復治療師、按摩師、美容師、護士執業資格證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體育技能課程證書、生物技能課程證書、計算機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辦公軟件應用模塊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會計軟件應用模塊會計電算化員/營銷員、等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類、商貿類、計算機類) 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國家體育總局
體育藝術與表演 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技能課程證書、音樂技能課程證書、計算機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辦公軟件應用模塊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會計軟件應用模塊會計電算化員/營銷員、等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類、商貿類、計算機類) 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國家體育總局
體育運營與管理 二級運動員證書、一級運動員證書、健將級運動員證書、體育技能課程證書、計算機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辦公軟件應用模塊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會計軟件應用模塊會計電算化員/營銷員、等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類、商貿類、計算機類) 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國家體育總局
運動訓練 二級運動員證書、一級運動員證書、健將級運動員證書、體育技能課程證書、計算機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辦公軟件應用模塊操作員、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會計軟件應用模塊會計電算化員/營銷員、等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類、商貿類、計算機類) 中級/四級及以上證書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國家體育總局
第五章 錄取和銜接考核工作程序
第十五條 中職學校組織發動和推薦試點專業學生報考。非試點專業學生不得報考。
第十六條 考核科目與分置:選拔考核科目包括專業理論考核、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其中專業理論考核(或中職階段前二年各科成績的平均分)成績占40%,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專業基礎理論滿分為100分,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滿分為100分,三個科目總分為200分。
第十七條考核形式
專業理論考核形式:專業理論考核工作小組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核。專業理論考核在校本部統一組織開展。
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測試考核方式: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測試采取專業技能實操、面試等方式進行,按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成績,重點考核學生的專業潛能、職業傾向及專業技能實操能力。專業技能考核在校本部統一組織開展。
第十八條 專業理論考核100分滿分制,合格60分。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100分滿分制,合格60分。其中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換算公式:
術科(專業)技能測試成績÷100×60+面試考核成績÷100×40=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成績;
總成績計算辦法:專業理論考核成績+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成績=總分。
第六章 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轉段考核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轉段選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職學段第四學期末,按照專業理論考核成績占40%,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成績占60%的原則,專業理論考核成績與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均需達到合格(理論60分,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60分),并依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已被正式錄取的學生第五、六學期繼續在所在中職學校學習并以與高職相銜接的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為主。第四學年進入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試點專業學習。未被錄取的學生按照教學計劃完成中職第三學年的學習,參加頂崗實習,準備就業或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招生考試。
第七章 招生時間安排及報名流程
第二十二條 三二分段工作時間安排及報名流程:
(1)2017年5月18日前,會同中職學校制定轉段選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通過省中招平臺高職管理系統上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2)2017年5月22日,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和對口中職學校在學校招生網公示制定的轉段選拔考核工作方案。
(3)2017年5月25日至31日,對口中職學校組織發動和推薦試點專業學生報考。報名完成后由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統一在省中招平臺中職錄取系統輸入和校對參加轉段考核學生信息。
(4)2017年5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轉段考生由中職學校領取考生號及密碼,登錄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三二分段(http://www.gdvcp.net)填報材料并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登錄系統打印報名申請表。
(5)2017年6月10日,考生將報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負責部門,上交材料含以下內容:
①報名表系統打印版(經申請人所在學校審核蓋章,并須簽署推薦意見);
②考生符合報考該專業的技能證書證明材料復印件(提供證書封面頁和內頁所有頁復印件);
③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④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復在同一頁上);
⑤其他相關證明(如附加分申報)材料;
以上報名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
(6)2017年6月15日前,中職學校須認真審核學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報材料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蓋章確認(無注明和蓋章確認的材料視為無效)。報名材料統一由所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派專人寄或送到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確保報名材料能在報名截止日前送抵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凡在報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視為考生放棄報名資格。
(7)2017年6月20日前,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材料審查,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資格的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8)2017年6月25日至30日,組織面試考核和術科(專業)技能測試。
(9)2017年7月,按專業理論考核+術科(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考核)合計總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于7月10日前將學生成績錄入普高錄取系統供省考試院審核。
(10)2017年7月下旬,依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表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同意錄取后,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11)2018年9月,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同步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正式錄取的學生須在中職學段畢業后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歷證書,并提供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 以上具體時間安排以考試院時間進度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信息網。
第八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四條 經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三二分段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將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如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六條 對口三二分段試點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二十七條 中職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負責的對口三二分段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學校招生辦和監察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工作小組。轉段方案及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并在中職學校以及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進行公示。
第二十八條 中職學校應將對口三二分段學生考試成績按學期分階段交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備案存檔。
第二十九條 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十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第十章 考試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轉段選拔考核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科目的復函》(粵價函〔2009〕2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 (粵價函〔2003〕63號)執行。
第十一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二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034014
傳真:020-61034014
電子郵箱: 61034014@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dvcp.net
第三十五條招生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紀檢部門
聯系人:周孟君
監督電話:020-61034055
電子郵箱: zhoumengjun1090@126.com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轉段選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附件1: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三二分段高職轉段考核報名資格審核表
附件2: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三二分段高職轉段考核報名告知書
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二分段高職轉段考核報名資格審核表
考生姓名 性別 籍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考生戶口所在地省市 地址
考生現在居住地省市 住址
個人就學情況 起止日期 就讀學校 學籍所在地
中職一年級
中職二年級
中職三年級
父母情況 父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
現在居
住地址 聯系電話
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是否參保 參保地市 起止時間 辦理居住
證情況 辦理地市 起止時間
母親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工作單位
現在居
住地址 聯系電話
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是否參保 參保地市 起止時間 辦理居住
證情況 辦理地市 起止時間
(以上資料由考生、父母本人填寫)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縣(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意見 縣(市、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房管局)意見 縣(市、區)
公安局(分局)意見 中職學校所在縣(市、區)
教育局意見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1.審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學籍、就業、居住和保險等各種證明材料,請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2.有關證明材料如下:
(1)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2)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3)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
(4)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5)隨遷子女在我省中等職業技術學校3年完整學籍證明。
附件2:
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三二分段高職轉段考核報名告知書
同學:
你報考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因戶籍不在我省,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7〕36號)文件要求,非廣東省戶籍中職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還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隨遷子女具有我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請你于2017年6月10日前提交以上條件的證明材料(詳見審核表),相關材料由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匯總提交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并分發各市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考生才能參與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
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