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伍保留入學資格辦理辦法
持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薄)、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在9月22日前將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的《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連同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通過郵政EMS快遞(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沙太路源北28號南區涉外學院招生辦楊老師收,電話020-36783769)或親自送達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否則無法保留入學資格。
溫馨提示:保留入學資格辦理完結后,學校會將回執郵寄回去,請提供完整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最好兩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