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新生獎學金實施方案
為吸引更多、更好的考生報考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進一步提高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生源質量,特制訂此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獎勵對象
浙江省內被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全日制新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獲新生獎學金。
二、獲獎條件
(一)新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授予一等獎學金人民幣10000元
1、代表中國隊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的; 2、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3、持有國家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新生(含田徑測試達一級)。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授予新生二等獎學金頒發獎金人民幣5000元
1、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進入國家集訓隊資格;2、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3、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
(三)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授予新生三等獎學金頒發獎金人民幣3000元
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者。
三、實施辦法
1、凡符合新生獎學金申請資格的新生,在入學報到后兩周內根據學院發布的申報通知,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新生獎學金申請表》上報至各二級學院,由二級學院將各類新生獎學金申請表、匯總名單報招生就業處和學生處。
2、招生就業處和學工部對申報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按照獲獎條件,提出新生獎學金各等次名單并進行公示。
3、學校對新生獎學金獲得者名單進行審議、確定、公布,學生處負責頒發獎學金、榮譽證書;各二級學校將學生獲獎情況存入學生檔案。
4、對已獲新生獎學金的學生,凡發現有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行為,或中途退學,或受學院處分的,學院將取消其已獲得的獎學金,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獲新生獎學金的學生,可繼續參評其它各類獎學金。
四、附則
凡滿足多項條件者,按其中等級最高的一項,確定新生獎學金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