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中職對口招生測試辦法
一、對口招生形式
對口招生。指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批準,參照單獨招生辦法,由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單獨確定入學標準,單獨組織入學考試,單獨進行招生錄取”的另一種自主選拔錄取模式。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的對象為已參加廣西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3月報名,4月考試并公布擬錄取名單,5月錄取,6月寄發錄取通知書。
二、對口招生對象
已參加廣西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可以報名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
三、對口招生待遇
1.南寧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對口招生、單獨招生、統考招生考生,其開學時間、學制、學歷、畢業證書、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助、貸政策體系。一是獲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單獨招生、統考招生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一次性申請18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二是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金、勤工儉學補助金、無息借款補償金、南寧職業技術學院院長獎學金等。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每年獲得獎學金、助學金的比例達30%以上;一位學生一年最高可獲獎學金、助學金人民幣10000元以上;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每年向在校生發放的獎學金、助學金(不含助學貸款)總額達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
四、對口招生錄取規則(以廣西招生考試院最終審核備案為準)
總分達到南寧職業技木學院對口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以下規則擇優錄取:
(一)在廣西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系統第一志愿填報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中:
1.按考生“向我校報名測試和填報專業志愿”報讀的第一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
2.按考生報讀第一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向我校報名測試和填報專業志愿”報讀的第二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
3.按考生報讀第二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向我校報名測試和填報專業志愿”報讀的第三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
4.某專業按考生報讀的第一、第二、第三專業錄取后仍然不滿的,將該專業剩余指標調整給此專業所在二級學院生源充足的其他專業,并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
5.按以上規則錄取后,某二級學院仍整體不滿的,將該二級學院剩余計劃調整為學校公共計劃,按全校未錄取考生的總分高低和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順序錄取,滿額為止。
(二)如以上沒有滿額,在廣西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系統第二志愿填報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中,按以上1至5的規則進行錄取,滿額為止。依此類推。。
五、對口招生報名
1、向我校報名測試和填報專業志愿:2015年3月25日~4月13 日,考生通過手機或電腦,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www.gxeea.cn快速通道“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單獨/對口招生報名”入口或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www.nnzyjob.com進行網上報名和填報專業志愿。交納報考費100元。我校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網站報名、培訓。
2、向廣西招考院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2015年4月20日前,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本人高考報名時的報名站領取密碼函(即填報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志愿的用戶名、密碼),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填報學校志愿: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填報專業志愿:請考生填報專業志愿要與上面“向我校報名測試和填報專業志愿”中的專業志愿一致),沒有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高職對口中職資格。
六、對口招生測試
1. 對口招生確認和專業測試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考生帶以下證件到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確認和參加單獨/對口專業測試(每位考生僅需參加第一專業的專業測試,無需參加第二第三專業的專業測試;在考生報讀第一專業所在二級學院進行確認和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在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校園內分批進行,每位考生30分鐘以內):
①考生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確認表和準考證。
②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③考生本人的獲獎證書、證件(說明:考生無獲獎證書證件的,憑本人的報名信息確認表和準考證、身份證直接參加專業測試)。
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專業測試重點考查、測試考生的職業潛在能力,包括專業認知、職業傾向、專業意愿、專業學習基礎、專業技能基礎、專業才藝、思維反應、素養氣質、形象個性等。專業測試方式以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專業特長展示等為主。不同專業的專業測試有所區別。
2.對口招生綜合素質測試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對口招生準考證原件,參加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對口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分兩場每場120分鐘,同一考生只考一場。
綜合素質測試第一場:2015年4月25日13:00——15:00。
綜合素質測試第二場:2015年4月25日16:00——18:00。
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查和測試學生的“學習能力,心理素質、職業潛能”等,不另單獨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文化考試。
七、對口招生成績評定
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總分由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即:對口招生總分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專業測試成績??偡肿罡叻譃?500分。
(一)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最高300分)
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4月25日下午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最高分為300分。
(二)專業測試成績(最高200分)
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4月25日上午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最高分為200分。其中考生獲得的證書證件,作為特長分計入專業測試成績,特長分最高計50分:
1.文體比賽獲獎計分。2012年7月1日以后參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或大賽組委會舉辦的文體比賽獲獎,個人項目提供獲獎證書原件、集體項目提供獲獎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的:市級(不含縣級市)前6名或金獎銀獎銅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計20分;省級及省級以上前6名或金獎銀獎銅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計30分。本項最高限計30分。
注: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計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和計分。
2.技能比賽獲獎計分。2012年7月1日以后參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或大賽組委會舉辦的技能比賽獲獎,個人項目提供獲獎證書原件,集體項目提供獲獎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該項目與考生所報讀的第一專業有關聯的,市級(不含縣級市)前6名或金獎銀獎銅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計20分;省級及省級以上前6名或金獎銀獎銅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計30分。本項最高限計30分。
注: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計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和計分。
3.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計分。2012年7月1日以后獲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并提供證書原件的:該證書與考生所報讀的第一專業有關聯的,中級以下計20分,中級及中級以上計30分。本項最高限計30分。
4.其它特長項目計分。2012年7月1日以后個人參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大賽組委會舉辦的其他競賽獲獎(提供獲獎證書原件),或持有2012年7月1日以后獲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長的其他項目(提供證書原件),經評審小組認定,市級或中級證書給予20分計分;省級及省級以上項目或高級證書給予30分計分;體育方面特長生等(如足球、籃球、排球等體育項目方面有特長),國家一級運動員計30分,國家二級運動員計20分,國家三級運動員計10分。在評審現場,經評審小組認定體現考生特長但未能區分等級的其他項目,按一項2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30分計分。本項最高限計30分。
注: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計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和計分。
八、公布對口招生成績及擬錄取名單
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www.nnzyjob.com根據對口招生錄取規則公布對口招生擬錄取名單。考生可進入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www.nnzyjob.com按提示查詢對口招生成績。
九、個別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
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錄取的,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手續,我校將放棄備案和錄取該類考生。
方式一:2015年5月1日~5月4日,考生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放棄對口招生錄取資格手續。
方式二:2015年5月1日~5月4日,考生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2015年自動放棄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錄取資格申請表》傳真至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申請放棄2015年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錄取資格。
擬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放棄對口招生錄取的,全部獲得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正式錄取資格,我校將報送廣西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十、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2015年5月11、12日前,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將公示后的擬錄取名單報送廣西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審批手續。2015年5月下旬,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www.nnzyjob.com公布對口招生正式錄取名單。
己獲對口招生錄取的考生,無需再參加2015年6月廣西高考的考試、填報志愿和錄取。未獲對口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2015年6月廣西高考的考試、填報志愿和錄取。
十一、寄發錄取通知書
2015年6月,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向考生寄發對口招生錄取通知書。獲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報到入學。